李浩生的履历

李浩生的履历 自一九九二年起,该同志先后在广元市多个党政部门担任重要职务。最初在市招生办公室工作,同年十一月调任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办公室副主任。一九九五年三月,进入市委办公厅,历任第一秘书处副处长、人事处处长及督查处处长等职。一九九八年五月,晋升为市委办公厅副主任,同时兼任市委督查室副主任。二〇〇〇年四月,调任旺苍县,担任县委副书记。二〇〇二年十一月,转赴青川县,出任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次年一月,经正式选举,担任青川县委副书记、县长。二〇〇五年七月,进一步承担起县委书记职责,同时继续兼任县长职务,全面主持青川县党政工作。这一系列职务变动清晰地勾勒出其从市级机关到县级主要领导岗位的履职轨迹,展现了其在党务、政务及干部管理等多个领域的实践经验。